近日,我校工会收到市教育工会济教工字〔2017〕8 号 文件后,及时向教职工传达了文件精神,并采取摸底排查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,经学校研究确定了三位教职工作为今年受助对象,三位老师纷纷表示,虽然个人遇到了一些困难,但感受到的是学校和上级领导对我们的关怀和帮助,今后一定努力工作,为学校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。 附:中国教育工会济南市委员会文件
济教工字〔2017〕8 号
关于申报 2017 年爱心助学、助教金的
通 知
直属各学校(事业单位):
根据《关于开展 2017 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》(济教工字
〔2017〕4 号)和今年“爱心一日捐”收入情况,经“爱心助学”、
“爱心助教”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今年继续对中小学贫困学生和
困难教师实施资助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12 月 15 日前对学生和教师情况进行摸底,并将贫困师生情况
上报市教育工会审批,12 月 20 日将资助金发放至各单位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爱心助学申报名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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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附件 1。
(二)申报“爱心助学”金要求
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济南市“爱心助学”金使用办法中规定
的程序确定资助的对象。
1.资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为:
(1)父母双亡,上学费用无法保障;
(2)父母均为残疾人,且无经济来源;
(3)父母一方有重病,因经济困难面临辍学;
(4)其他原因造成面临辍学者。
2.资助以学年为单位,享受资助的学生在学年结束后仍符合
受助条件的,可继续申请资助。
3.受资助的贫困生原则上不得享受重复资助。学校要严格把
关,确保一个贫困生在一个年度内只能享受一个部门的资助,以
扩大受资助学生的范围。受救助的学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(三)申报“爱心助教”金要求
申报应具备的条件为:
1.教师本人(或爱人、子女)因重大疾病、工伤等原因造成
家庭经济困难。
2.本人曾是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学校骨干教师,在本单位有
一定影响的,为济南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教职工。
申报名额:直属学校(事业单位)根据学校教师情况适量申报,
原则上每校不超过 3 人,教职工较多的学校可适当增加申报人数。
三、资助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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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每人每学年 200 元;
(二)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每人每学年 300 元;
(三)高中(职业中专、高职)学生每人每学年 500 元;
(四)教师每人每年 2000 元。
四、其它要求
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申报名额(见附件 1),填好《济南
市“爱心助学”资助对象审批表》(见附件 2)、《教育系统困难教
职工救助申报表》(见附件 4,)留存;填报《济南市“爱心助学”
资助对象档案统计表》(见附件 3,一式二份,并报 excel 电子版)、
《济南市“爱心助教”救助档案统计表》(见附件 5,一式二份,
并报 excel电子版),于 12 月 15 日前报市教育工会。各单位开好收
据于 12 月 20 日到市教育工会领取“爱心助学”“爱心助教”资金。中国教育工会济南市委员会
2017 年 12 月 7 日 |